第六十七章 绝代诗王 (第1/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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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八名:金缕玉衣】

【金缕玉衣,又叫玉佣,对这个名字,相信各位道友都并不陌生,可以说它是一件顶级的修仙装备,如果是看过《挖坟笔记》的人,甚至还能讲上一段周穆王和西王母的故事。】

【但是今天这件金缕玉衣可不是《挖坟笔记》中鲁殇王穿的那件,而是中山靖王刘胜的金缕玉衣。】

【中山靖王这个名字是不是也很熟悉,没错,就是大耳贼刘备的老祖宗,他一生骄奢淫逸,却凭借三件大事青史留名,一是金缕玉衣,二是生了120个儿子,三则是他的18代好大孙刘备。】

——“笑死,我一个只看过《三国演义》的人,一提中山靖王,我竟然一下就反应过来了是谁,可见有一个好后代的重要性。”

——“中山靖王混的不错,也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当上富十八代了。”

——“人家都啃老,他偏偏啃小,还真让他啃出个耳熟能详。”

【金缕玉衣这件修仙装备,打造起来十分困难,全长1.88米,光玉片就需要2498片,和96%纯度的金丝1100克,而且每一片玉还要根据所处的位置不同,打磨成不同的形状。】

【每一根金丝也需要根据绑法不同,将粗细控制在0.08到0.5毫米粗细。】

【之所以说它是修仙装备,是因为古人认为玉能通鬼神,穿上玉做的衣服能够保证尸身不腐,成就尸解仙。】

【当然了,结果也很显而易见,刘胜的尸体腐烂的就剩几颗牙了,但其精妙绝伦的记忆却流传了下来,所以位列第八。】

——“当然腐朽啦,给刘胜穿衣服那人,把前后搞反了,人家刘胜都预留出来肚子还有放后丘的地方了,结果愣是没用上。”

——“三叔说过,他们用的玉不对,必须得是陨玉才行(狗头)”

——“小时候一直以为这东西只有两件,后来才知道居然有二十多套,这还是不算银缕玉衣。”

——“魏晋之前大家都挺喜欢穿这东西下葬的,后来让曹丕把这修仙项目叫停了,说这东西屁用没有,还容易遭盗墓贼,至于他怎么知道没用的,只能说他家学渊源什么都懂。”

——“哈哈哈,确实,有没有用曹操最清楚了。”

汉朝。

“唉,我这哥哥实属有些可怜,不但陵墓被掘,还成了后人议论的焦点,不过他这也算是为我大汉争光了。”刘彻在一旁假惺惺地叹了口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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