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 收音机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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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话说完,沈梅心里就一阵不舒服,忙又被她压了下去。

余荞把票据塞到沈梅手里,“娘,这就当是我孝顺你的,以后的,我都自己存着。”

沈梅听到这话,就收了起来。正好她还攒了点棉花票,收拾一下,回头够给余荞做一身新棉衣了。

因为余荞把自己的一套旧棉衣,给了二儿媳妇,所以沈梅想给余荞再添一件。

余荞回到自己屋里,一时觉得无聊。这段时间用脑过度,她也不想写草稿。

这时候,余荞想起了郑向国给买的收音机。那时候过完礼,她每天过的都很充实,再加上她娘的阻止,就没有动这收音机。

今天余荞就想捅咕捅咕,然后拿去给爹娘听。

余荞知道沈梅一定不愿意,但她有三寸不烂之舌啊!缝纫机从过礼余荞就让送到了爹娘的屋里,可是到现在余荞也没见她娘用过。

自行车余荞倒是骑过几次,家里其他人,沈梅都不让动。

余荞知道她娘的想法,这东西她自己用行,等她结婚时,还想着都给她带走。

但是余荞不这么想,她结婚就要随军了。这东西带到婆家她也用不到,还不如放在娘家。

婆婆待她好,她以后从别的地方补回来就行。而且她以后跟婆家人接触的时候不多,东西带过去还不知道给谁用呢?毕竟她婆婆还有两个儿媳妇呢!又没有分家,就算分家了都住在一起。到时候她人又不在家,嫂子问婆婆借她的东西用。婆婆还能拒绝啊?就算婆婆都拒绝了,两个嫂子心里会没有怨气。怎么看把东西带到婆家,都不是明智的选择。

而且她把东西留在娘家,在这个时代也是合理的。只不过她爹娘比较疼她,所以才想着都给她都带走。

人嘛,都是自私的,她也不能免俗。与其到时候东西带到婆家给别人用,还不如就留在娘家给爹娘用。

余荞早在心里就把东西都分好了,到时候收音机给她爹,缝纫机给她娘,自行车给余强那小子。

余强现在在镇上上初中,八月多就开学了,每天往返家里都要走一个小时的时间。

每天都要早起半个小时,然后给学校带的粮食。中午在学校吃,晚上放学再回来。

余荞把收音机拿出来,开始捅咕天线。虽然她没玩过这样的老古董,但是该怎么弄差不多还是知道的。现在的收音机还是很简单的。

余荞对了半天,收音机都没有声音。偶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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