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连云堡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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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勒满川南面半日路程处,有一座城池,这就是吐蕃在西域的要地,连云堡(今阿富汗东北部喷赤河南源兰加尔)。

连云堡并不大,方圆不过三两里,仅能驻守一两千军队,其城池建筑得很粗糙,与唐朝的城池比起来,有着宵壤之别。

吐蕃是青藏高原上的奴隶制国家,其崛起是因为松赞干布。松赞干布是唐太宗时期的人物,离现在不到百年,也就是说吐蕃崛起还不到百年。

在松赞干布以前,吐蕃连文字都没有,是松赞干布派人去克什米尔地区留学,然后创立了吐蕃文字,使得吐蕃走上了文明之路。

尽管如此,因其时间太短,底蕴太差,与中国数千年文明的积累相比,差得太远了。

再者,吐蕃地处青藏高原上,地瘠民贫,国力极弱,科技更是不发达,要想拥有坚固的城池,那是不可能的。

不说与唐朝内地的城池比,就是与疏勒相比,连云堡也是差得太远。

不过,连云堡的地势很险要,南面依山,北临特勒满川,易守难攻。更重要的是,吐蕃在连云堡城南十五里处,依山而建军寨,驻有数千吐蕃军队,与连云堡相呼应。一旦连云堡遭到攻击,这里的吐蕃军队就可以及时增援。

吐蕃之所以把这里的军队分驻两地,就是因为连云堡太小,驻不下这么多军队。

连云堡城里,没有几间房屋,有的是一片帐幕。吐蕃人宜于帐幕,不喜房屋,是以城里没怎么修建房屋。

数百顶帐幕东一团,西一簇,没有章法,很是混乱。吐蕃没有严格的律法,不善于组织管理,方才造成这种结果。

城里地面坑坑洼洼,乍一看之下,与现代乡下的土路没差别,一点也不象是城池。一点也没有城池的整洁之气,有的是积水,还有牦牛、马匹粪便,东一团,西一团,看上去跟牛圈没差别。

就中有一座最大的帐幕,是吐蕃大将格桑索却的帅帐。格桑索却身高八尺,长相还算俊俏,皮肤带着太阳色,这是青藏高原的特色皮肤。

此时的格桑索却丝毫不知唐军已经渡过了特勒满川,进逼连云堡了,他聚集麾下,正在取乐。

帅帐里摆了不少几案,十几个部下正在陪他饮酒,欣赏歌舞。

酒是吐蕃的青稞酒,肉是吐蕃的牦牛肉,美人是小勃律的美人。

格桑索却右手里持着一把小银刀,割下一块牦牛肉,塞进嘴里,大口大口咀嚼起来。端起酒杯,美美的喝了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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