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9章 包青天的余辉,王安石的变革潮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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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拯,公元 999 年出生于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)的一个官宦家庭。包拯的父亲包令仪出身普通农家,凭借坚韧毅力和对知识的执着,23 遂金榜题名中了进士。他一生坚守正直善良。

在对包拯的培养上,包令仪用心良苦,不仅亲自教导包拯读书识字,打下坚实学问基础,更注重品德培养,以自身言行作榜样,向包拯传递清正廉洁的价值观。他常给包拯讲述古代仁人志士的故事,激励其树立远大抱负和坚定信念。

景佑四年(1037 年),包拯 38 岁时包令仪离世。当时包拯尚未担任重要官职。包拯为尽孝道,在双亲墓旁筑起草庐守丧,其孝行令人敬仰。

正是包令仪的言传身教,为包拯未来成为公正廉明、深受民众爱戴和敬仰的一代名臣铺就了坚实道路。他的诞生,虽无确凿的祥瑞之兆,但仿佛是上天特意派遣来拯救世间不公的正义使者。

包拯的童年,在诗书礼仪的熏陶中度过。他聪慧过人,对世间的事理有着敏锐的洞察力。每当听闻邻里间的纠纷或不公之事,小小的包拯总是眉头紧锁,心中暗暗立下了要为正义而战的誓言。

包拯勤奋刻苦,日夜攻读经史子集,尤其对律法条文钻研至深。他深知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石,只有精通律法,才能为百姓主持公道。在求学的过程中,包拯不仅积累了渊博的知识,更培养了坚定的意志和刚正不阿的性格。

有一次,包拯与老师探讨一起案件,老师说道:“官场复杂,有时需权衡利弊,不可过于刚直。”包拯却坚定地回应:“若为官不能秉持公正,何以为民做主?律法之尊严不容亵渎!”

宋仁宗天圣五年(1027 年),据《包拯墓志铭》记载:“天圣五年进士甲科”。当时包拯 28 岁,考中进士后,他被授任为大理评事,出任建昌县(今江西永修)知县。

但因父母年迈,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,遂改授和州(今安徽和县)监税,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,包拯就辞去官职,回家赡养父母。

几年之后,他的父母相继去世,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,直到守丧期满,还是徘徊犹豫、不忍离去,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。

直到景佑四年(1037 年)包拯才赴京听选,获授天长(今属安徽)知县。考入进士10年后任职,这是古代,人生有多少个10年啊?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,这种行为被视为高尚和值得赞扬的,是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的重要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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